保卫处简介
部门职能
(一)校园治安保卫
1.贯彻上级指示精神,抓好基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;收集各单位综治情况,不定期发治安简报;治安综合治理总结评比工作。
2.经常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、学生进行“四防”和法制宣传教育。
3.落实重点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的安全措施;承担重点部位的包片工作;建立健全治安、要害档案。
4.加强防范工作,采取措施控制治安、刑事案件发案率。
5.加强易燃易爆、剧毒物品的管理工作。
6.对重点嫌疑对象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、控制措施落实;积极开展治安调查工作。
7.加强对重点人口管理工作;落实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。
8.搞好院区巡逻、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。
(二)校园消防
1.认真贯彻《消防法》,承担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防火疏散演习工作,承担消灭初期火灾工作。
2.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档案。
3.校园消防器材和设施(包括自动消防设施)的管理与隐患排除工作。
4.承担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隐患。
(三)其它工作
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