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活动》文件要求,经自愿申报、二级学院团总支推报、团委资格审查、校级评委会评选、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拟推荐孙洋、王海涵2名同学为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推荐人选。
名单如下:
1.艺术设计学院19级软件技术专业1班 孙洋
2.艺术设计学院19级软件技术专业2班 王海涵
公示时间为五天(9月13日--9月17日),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向团委、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
团委:024-88085686
纪检监察审计处:024-88085663
共青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员委员会
2021年9月13日